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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史稿三百十卷目錄二卷

清‧王鴻緒撰
清康熙間(1662-1722)王氏敬慎堂刊雍正間續修本

傅斯年在第一冊前護葉題記,首句即言:「《明史稿》實勝于《明史》」,並說本書有兩刊本,一為《列傳稿》,不易見,研究所有之;另一即是此全稿本。傅先生以此兩本對勘,「不同之最大者為〈孝義〉、〈列女〉傳」。還值得一提的是《明史稿》載楊溥因太子迎帝遲,受株連入獄十載,其間「益奮讀不輟」,傅先生於該行眉批:「吾何得有此讀書機會?」

釋文:
《明史稿》實勝于《明史》,若萬氏《稿》可見,又必勝于此,此就大體言之也。蓋後書鮮增史料,徒改其字句,又非歐公文省事增之比矣。以體例言之亦然,蓋乾隆朝忌諱更深矣。若《明史》之小勝處,則亦未可一概言耳。

康熙諭旨每以隱惡揚善為言,于太祖、宣宗尤不願其有貶詞。此心不惡,然失修史之直道,固不可吹毛求疵,亦不可一意隱惡揚善。班氏稱子長云:「不虛美,不隱惡,故謂之實錄。」(此語蓋本劉子政)隱惡非史法矣。孔子曰:「質勝文則野,文勝質則史。」康熙云云,文勝質矣。王《稿》固受此影響,張所進者尤甚焉。

此書有兩刊本,一為《列傳稿》,書簽「橫雲山人明史列傳稿」,前有康熙三十五年進呈表,版心之「敬慎堂」字樣,「慎」字不缺末筆,知其在康熙朝已刊也;一即此本,乃全稿也。前一種不易見,而研究所有之,以之對勘,有數處有異同,不同之最大者為〈孝義〉、〈列女〉傳。此兩事本不易得其情實,執筆之人可以受賕而以意為增減,正人君子于此處尚不易落筆,況王賊乎!後本多芟去,當亦自慚其蕪濫。然猶有增者,則必續有乞金受米、忤勢沽恩之事矣。增〈三王傳〉,豈前者諒其不敢欲以附之〈紀〉末耶?或竟不敢著筆,待後來知其如此,列之諸王末,可以為更進一步之逢迎,必無事耶?建文出亡事,王賊觀點亦有所改動,則又有揣摹雍正奪嫡之情事而易其詞說之嫌矣。

《明史.列女傳》亦分三卷,轉與《列傳稿》為近,蓋徇于君子樂道人之善耶!

康熙進本《列傳稿》無此卷,豈鴻緒初意欲將南明諸帝附之〈本紀〉耶?其《史例議》康熙本亦無之,蓋亦雍正時改寫然後刊布者也。觀其于建文、成祖間事言之邪甚,蓋亦懼于雍正而慮改之也。

成祖時政治如此!

吾何得有此讀書機會?

典藏號
FU 922.6 /0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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