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濟致傅斯年函 函達科學的考古必須具有五項條件:(一)必須有問題(二)必須有方法(三)記載必須精確(四)必須無成見(五)必須有耐性。(第二次殷墟發掘) 典藏號 《史語所檔案》元25-6 期間 民國18年3月12日 その他のコレクションアイテム 史記 一百三十卷 胡適致傅斯年函 教育部平津區特派員辦公處移交東方文化事業總會圖書傢具清冊 維摩手記 夏鼐致傅斯年、李濟函 《鄧氏所藏善本書目》:群碧樓鬻書目 傅斯年、顧頡剛、楊振聲呈大學院 國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報告書第一期 同人別北海紀念照片 史語所在昆明龍泉鎮之經營 由昆明遷四川裝箱登記 傅斯年擬復員注意事項 陳寅恪致勞榦那廉君函、陳寅恪撰〈元微之悼亡詩及艷詩箋證(元白詩箋證稿之一)〉手稿 李濟致傅斯年函 史語所成立時研究人員名單及組織圖 傅斯年致函蔡元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