題報順治十五年四月二日殿試
順治十四年(1657)江南鄉試發榜後,引起弊案議論,坊間流傳嘲諷考官徇私舞弊的雜劇、詞文。順治帝下令嚴查,並命新科舉人到京親自複試,試後,原112名舉人中98人保留舉人名份,14人革去舉人,隔年又再度要求98名舉人複試,再度革去8人舉人名份。而主持本次鄉試之正副主考官及17名同考官皆被處死。
本案僅吳珂鳴一人因文理獨優,特准參加當年會試,中式後得一體殿試,最終吳珂鳴殿試中二甲第八名。
本案僅吳珂鳴一人因文理獨優,特准參加當年會試,中式後得一體殿試,最終吳珂鳴殿試中二甲第八名。
- 典藏號
- 086353
- 年代
- 順治15年4月2日(1658年5月3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