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國志六十五卷
晉‧陳壽撰,宋‧裴松之注
民國五年(1916)上海涵芬樓印本
民國五年(1916)上海涵芬樓印本
傅斯年讀《三國志》曹操、曹爽、夏侯玄、二牧(劉焉、劉璋)、諸葛瑾、諸葛恪等傳之題記。關於〈魏志‧武帝操〉傳,裴松之引王沈《魏書》之說:曹操「其先出於黃帝」,傅先生於其上眉批:「王莽篡漢,造為黃帝初祖之說。魏之受禪,仍本此跡,於是曹出黃帝之說又起。」
釋文:
王莽篡漢,造為黃帝初祖之說。魏之受禪,仍本此跡,於是曹出黃帝之說又起。
司馬氏篡弒之事,承祚不能著其罪也,故于曹爽、夏侯玄之事,亦如權門令旨所云。然于爽則著其無謀以致敗,于玄則載其經國之遠謨,所責之者貴盛太過而已。用心讀承祚書者,可見其意也,此真良史矣。
準以《魏志》列諸割據于曹氏諸主後,《吳志》列劉繇於二將、吳主、三孫後之例,〈二牧傳〉應在先主、後主之後,后妃、諸王之前。今之編第,其晉世傳寫改之邪?抑承祚故意如此,以稍泯其正漢統之義邪?
曹氏與「魏」字本無關,以《讖》有此文,故欲為魏公,此非應讖,乃自名以求合也。
時傳言丕已弒帝,故曰「先帝」也。
〈亮傳〉載亮從父玄將亮及均南行事甚悉,不言其有同產兄,然傳末直書「兄瑾」,不言「從兄」,則此處所言同產者,蓋不誤也。
此謂〈後出師表〉,〈後表〉不載《亮集》而出張儼《默記》,足徵其為吳獻而非蜀故也。是〈表〉前人歷言其忤誤時事,而其繪丞相心事,非後人所能擬,蓋元遜造之,以廣己志者也。
- 典藏號
- FU 921.11 /448.1/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