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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書材料的封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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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書材料的封檢

在居延和敦煌出土簡牘都明確提到輸送札、兩行和書繩到烽隧,以及各隧記錄所有擁有的札、兩行以及編繩的數量。展件是出土於A33地灣的實物封檢,檢上即寫了「札」、「兩行」、「檄」、「繩」等書寫材料和用具,以及數量和長度。札是較窄的單行簡,兩行較寬,可寫雙行文字,檄是立體狀可多面書寫的簡牘,繩即是編聯簡牘的書繩。
典藏號
7.8, 10.7+10.8, 10.9, 138.7+183.2
期間
漢代
尺寸
長11.0、寬2.2、厚1.2公分;長17.8、寬1.8、厚1.5公分;長28.1、寬2.3、厚1.8公分;長26.0、寬1.7、厚1.5公分
出土地
A33地灣
材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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